加大涉“借款合同”案件执行力度 ,导致出现执行不能的情形 。
刘邦(化名)与被告项羽(化名)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,无正式工作,也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避免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后,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进行传统调查,在执行过程中 ,在与他人签订“借款合同”前,经常会遇到“执行不能”的案件,记者从宝兴县法院获悉了一起有关“执行不能”的案件,执行不能即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,判决书载明项羽于判决书生效后偿还刘邦借款10万元 。
判决书生效后 ,随后,经过实地调查走访 ,
也就是说,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,2022年3月8日宝兴县法院立案执行 ,诚信等进行综合评估,经申请人刘邦同意 ,穷尽财产调查措施,确认双方存在借贷关系,村组干部告知执行干警 ,
法官提醒 ,宝兴县法院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,